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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了解到,全国法院通过大力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快智慧法院建设,通过各类信息化手段的质效型运维,人民法院各类信息化应用成效不断提升,为促进节能环保和绿色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通过梳理信息化应用分类体系,选取促进绿色发展成效明显的相关应用设计指标,从减少交通出行、节约时间、降低办公能耗等方面进行科学评估。历经指标设计、数据采集、数据分析和数据换算等阶段,核算出2017年全国各级法院通过信息化手段促进绿色发展的成效数据。

在服务人民群众方面,通过电子诉讼、12368诉讼服务热线、跨域立案等信息化手段,减少群众出行约2250余万人次,减少出行约8.4亿公里,节约出行成本约5.5亿元,相当于节约标准煤2.8万吨、减少碳排5.7万吨;节约群众时间约4668万小时,相当于2.3万多人全年工作时间;在服务审判执行方面,通过网络执行查控、异地执行委托、远程音视频应用等应用,减少干警公务出行约14亿人次,减少出行约189亿公里,节约出行成本约155亿元,相当于节约标准煤96万吨、减少碳排197万吨;节约干警时间约29亿小时,相当于传统工作方式下146万人全年工作时间,尤其是在执行查控等工作方面实现了以往传统工作方式无法达到的效果;在服务司法行政方面,通过电子公文网上流转、文书电子送达、电子签章等应用推进无纸化办公办案、提升工作效率,节约纸张约1.26亿张,约549吨,相当于保护9328棵树。

总体来看,人民法院在2017年通过信息化手段减少各类出行约14.4亿人次,减少出行约198亿公里,节约出行成本约161亿元,相当于节约标准煤99万吨、减少碳排量203万吨;通过无纸化办公节约纸张549吨,相当于保护9328棵树;各类信息化应用共节约群众、干警时间约30亿小时,相当于传统工作方式下149万人全年工作时间。(记者 罗书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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